人类中心主义——或更确切说来又称为“强人本原理”(Strong Anthropic Principle)——是以下述假说为基础的:我们想象自己能够以武断的方式左右一个扩张中的宇宙中包含的原初的给定条件,例如当代物理学中基础法则的具体数量(也就是说这些法则中包含的具体关系与常数);由此我们就居于可以决定这些人造的宇宙的进化的地位,且意识到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后者都不可能进化到足以产生生命所不可或缺的那些成分的地步,更遑论有智能的生命了。其结果就是强调可能产生意识的宇宙极端稀少,并且将这一结论以值得惊叹的方式予以呈现——我们的宇宙中拥有各种偶然性的既定条件(说它们是偶然的,只是因为人们无法将它们逆推回决定它们的那些因素——它们只能通过经验被观察到),要经过怎样令人叹为观止的机缘巧合,才能够与有意识的生命的产生所需要的极端严苛的物理条件相吻合:我们的宇宙怎么可能具备所有能够让我们人类出现的必要特征,特别是从众多可能的宇宙来看,要凑齐这些特征的宇宙要稀少过凤毛麟角?对比可能之宇宙的数量与有可能产生生命的宇宙数量之间的落差,这一叹为观止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导出后者生成的可能概率极低的结论。人类中心主义者开始强调这样的巧合几乎不可能完全经由巧合产生,随之他们就自然地推导出一个神秘的终结式理念,正是这样一个终结事先决定了我们的宇宙从一开始包含的常数与既定条件,足以保证人类的出现。人类中心主义因此重新启用了结局论的经典命题:把一种更高阶序之现实的存在(与有序的能思考的存在具有内在同一性的存在)重新标示出来,这一现实存在的理由也无法被合理地诉诸于巧合,其结果就是存在一个隐藏着的终结的假说被强化了。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对盖然律的诡辩的批判,如何能够为我们应对上述经典命题提供新的途径。因为上述推理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合法的,就是我们假设一个可能之宇宙的决定性的组合的存在(不论其为有限的组合还是无限的组合),是通过可观察到的宇宙中的既存条件与常数逆推之后获得的,是先在于这些条件与常数的诸种变量。现在看来,要在保证上述推论之有效性的框架内构建可能之宇宙的合法途径似乎并不存在,因为这意味着首先它不能被实验验证,也不能纯粹经由理论来检验:一旦摆脱了经验作为强制前提的束缚,我们还能凭借什么原则,如同人本原则论者所暗示的那样,将可能之世界的组合仅仅限制在现存可观测到的宇宙中存在的常数与变数们之线性变量中呢?再有,我们又能假借谁的名义,将这一世界的组合限定在一个可决的无限性中呢?真相是,一旦通过可能之一般性特质来构想可能本身,则每一种总体性就都成为不可想象之物,与此相随的就是任何一种偶然的生成都可以赢得我们的惊叹。就事实而言,合乎理性的态度也就不是试图为我们的惊叹寻求能够与之相对应的解释,而是去追溯引发这种惊叹的推论系谱,以显示其实际上是盖然律在盖然律运用之合法领域之外被运用时导致的结果。
最后,对真正的必然性之舍弃允许我们进行最后一种诠释,这次是关于新的情境的浮现问题。如果排除妄想成分的话,我们几乎不可能在先在于这些情境的各种情境之中预测到这些情境的存在的实质内容。让我们回到生命产生的经典案例来,问题就很明显了,因为这里涉及的不仅仅是生命作为有机体的问题,还有生命作为主体存在的问题。从狄德罗(Diderot)的物活论(hylozoism),到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的新目的论(neo-finalism),同样的论辩策略在哲学论争中被一再复制,以证明生命有可能从非有机质中产生。既然生命显然预设了——至少在其进化到某一程度时是如此——存在一套情感的与视角的内容,那么我们要么认为物质早已包含了某种意义上的主体性,或许非常微弱以至于很难被察觉;要么认为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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