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1. 基本概念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本质联系。矛盾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2. 理解要点
•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则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属性,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同时,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 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内部的矛盾性。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二、质量互变规律
1. 基本概念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
2. 理解要点
• 量变与质变: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发生的逐渐、不显著的变化。质变则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
• 方法论意义: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重视量的积累,又要不失时机地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1. 基本概念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2. 理解要点
• 肯定与否定:事物内部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事物灭亡的因素。当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时,事物就发生了质变,由旧事物转变为新事物。
• 否定之否定:新事物并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扬弃了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吸取了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并在新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因此,新事物中包含着旧事物的某些因素,这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重要表现。
• 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按照螺旋式或波浪式而曲折前进的。这种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