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形式来看,凡是“不矛盾”的概念,也都包含“矛盾”的内涵。比如数字“1”是一个不矛盾的概念指称,但是0.3+0.7=1,2-1=1,于是“1”这个概念自身“既是同一的,又是对立的”。
“是”这个概念应该非常纯粹吧,但是在先天形式关系之中,一个人能够言说出“是”,是因为抽象背景中先天存在着“不是”;因此这一个“是”是从“不是”的抽象背景中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抽象背景中的“不是”,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说出一个“是”来。
再比如:黑格尔的理论从“有”开始搭建,这是他反对“无”而才能够建立起来的,如果没有“无”这个抽象前提,黑格尔连想一下“有”的可能性都压根没有。
一切概念或命题自身同时具有先天多重化形式,其实在古代中国人和印度人的智慧观念中早已大量存在;但是由于逻辑观念根本不同,他们也没有发明出类似形式逻辑的证明方法和手段,因此被戏称为“玄学”。
在先天形式概念之中,同一指称自身且同时性并存的复合化关系是无穷无尽、举不胜举的。人一旦提出一个概念,只能是从先天无穷形式之中,退相干出来了某一个概念或者命题而已。
为什么每一个人眼面前的现实事实的主观感受都是确定性的呢?
其实,解释这一个问题并不困难。这是因为两种不同的逻辑规则早已天衣无缝的纠缠叠加在了一起,使人根本感觉不到谁是背后的真正主宰。
四、宇宙本原——精神和物质探析
宇宙自身具有两大形态范畴,就是精神和物质,这是宇宙自身事实存在的A和B;另外还有一种贯穿两者之间的交互流转的东西就是信息,信息交互运动就像“逻辑定律悖论集”之中正反旋转的箭头。
依据“宇宙悖论原理”的推演,揭示出宇宙“自产生——自认知”的“存在认知悖论”关系,根本上来源于宇宙自身“本体能知”和“本体能量”(精神和物质)两者所构造出来的“逻辑定律悖论集”关系的流变转化运动;并且通过高等智慧生命返回头去认知宇宙和事物本身,“你产生我,我认知你”于是这样形成宇宙“A和B同源性存在认知悖论”关系,这也被称为宇宙自身本体能知和本体能量的“悖论性对称同一”关系。
什么是“本体能知”和“本体能量”?它不是个体意识和所认识的对象物体,因为人已经是“被造物”,这样的追问是以果寻因,就像会发生热力学“熵增加”一样的道理,因此这种追问必然出现“同源性认知限制”。这就是宇宙精神和物质、存在和认知的悖论关系的一种具体呈现。
这种追问的结果,受制于宇宙“逻辑定律悖论集”自身关系包含的无限超越和限制。这犹如一种“永动机——永动机限制”模式,解决之道是“背反性流变转化”,这是宇宙自身呈现的一种超级悖论。
五、宇本时代
“宇宙悖论原理”提出,从延续古希腊哲学“人是衡量万物的尺度”的人本主义哲学观,进入“宇本主义”宇宙观。指出了人类这个宇宙的婴儿,正在爬行着跨越出它的摇篮——地球的边沿,人与人类社会的最终完善,即是人与宇宙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因此,现在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是从“人本主义”走向“宇本主义”宇宙观的融合。这为人类未来可持续生存发展拓展了新的更大视野。
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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