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的话,因果关系可以是逻辑关系,它只是不是人们通常用“逻辑关系”所描述的“蕴含关系”而已……
广泛来说,现代的因果虚构论就是在把因果关系视为纯粹的逻辑关系来处理的……(休谟那套引入了时间因素,因此在现在甚至要被视为因果实体论)……
就我个人来说,虚构论比实体论更有吸引力,但是需要明确“到底是何种逻辑关系”……
具体而言,可能目前为止最好的直觉是,如果我们能想到某个时候,在对“果”的规定极端严格的情况下,即使我们没有种下因,而果依旧发生了,那么这种因果关系就显得比较可疑,而且这也是常用于质疑一种因果关系的方式……
如果我们将这种关系严格地进行表达,它就成了一种逻辑关系——如果没有种下因,那么就绝不可能会有果(这是一个标准的逻辑上的蕴含关系)——这种因果关系理论就被称为“反事实条件句理论”……
但是现实中却又明显出现了一个例外情况——当两个猎人分别从两侧对着同一猎物的头部开枪的时候,任何一个猎人开枪的因没发生,猎物死亡的果并不会因此而改变(这可能是因为这里对“果”的描述过于模糊所致)……
那么我们能否找到一个逻辑关系,使得它能满足这种“果”的描述比较模糊的场景呢?……
我个人曾经试着做出一个修正,权当做出一个启发式的说明——我之前说这可能是因为对于“果”的描述过于模糊所致,设想一下,猎物的死亡其实有千千万万种不同状态,而“被两个猎人分别从两侧开枪同时击中头部的死状”只是其中一种,而真正完美符合上面所说的逻辑化的因果关系的,正好是这种死状,而这种死状又可以逻辑上蕴含得到猎物死亡,这样就似乎得到了一个新版本的逻辑化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种下因,那么就绝对不会出现某个特定的已经出现的前提,这个前提可以用来推知果)……
但是这一版本的逻辑化因果关系同样有问题——因为任何命题都蕴含重言式(同义反复,因此永远为真的命题),而我们似乎不会认为这种重言式是任何原因的结果……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再次额外掺加一环,要把“果”的限制缩窄,需要存在一个中介条件,如果这个中介条件不发生,“果”就必须能够得以避免,即为中介条件和“果”有反事实条件关系,同时,这个中介条件也要和“因”有反事实条件关系(这样一个链条才形成了)……
我现在还没确定这个想法有没有什么别的漏洞,留待各位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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