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所谓的“罪”,他不认为那是个有用的观念。当然,他承认有的行为是称心合意的,有的则是不受欢迎的,但是他认为对不受欢迎的行为的惩罚必须是出于制止或改造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折磨而折磨,把对恶行的折磨本身当成一件好事去执行。正是由于信仰这种报复性的惩罚,使人们认可了“地狱”,而这是由“罪”这个观念导致的恶果之一。
★一个不可知论者可以为所欲为吗?
在一定意义上,不可以;在另一意义上,每个人都可以为所欲为。例如,让我们假定你极其憎恨某个人,巴不得杀了他。你为什么不这么做?你也许会回答:因为宗教告诉我谋杀是一种罪。但是作为一个统计上的事实,不可知论者并不比其他人更倾向于杀人,事实上,他们更少有这种倾向。他们跟其他人一样,有着避免杀人的相同的动机。在这些动机中,最主要的无疑是害怕受到惩罚。在失去法律控制的情形,比如淘金热的时候,各色各样的人都会犯罪,虽然在平时他们会遵纪守法。惩罚不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它也可以是害怕被发现的不适感,以及为了避免被憎恨而必须对最亲密的人也戴上假面具的孤独感。同时还有所谓的良心:如果你杀了人,你将害怕被杀者最后一刻的情形或死尸会给你留下恐怖的记忆。确实地,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你是否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而我们有充分的世俗理由去创造和保存一个这样的社会。
我前面说过在另一意义上每个人都可以为所欲为。除非是傻子,没有谁会放纵自己的每一冲动,总是会有别的欲望阻止了某种欲望的满足。反抗社会的渴望也许会被取悦上帝的渴望所制止,但它也可能被别的渴望所制止,比如取悦朋友,赢得社会的尊敬,或者是能够体面地反省自己。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这些渴望,仅仅是抽象的道德观念不会让他品行端正。
★不可知论者怎么看待《圣经》?
一个不可知论者对待《圣经》的态度跟那些不迷信的牧师们完全一样。他不认为它是受神启而写;他认为它的有关早期历史的记载只是传说,并不比荷马史诗更真确;他认为它的道德说教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则非常恶劣。比如,在一次战争中,赛弥亚曾命令扫罗不仅要杀死敌人的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甚至要杀死所有的牛羊。然而扫罗保留了牛羊,而我们被告知,他必须因此受到谴责。我从来就不能钦佩以利沙诅咒那些嘲笑他的孩子,也不相信《圣经》所断言的,一个慈悲的神将派两只母熊杀死这些孩子。
★不可知论者怎样看待耶稣,处女生子和三位一体?
既然不可知论者不信神,他也不会相信耶酥是神。大多数不可知论者会钦佩福音书所说的耶稣的生活和道德教诲,但未必就钦佩他更甚于其他一些人。有些不可知论者会把他置于与佛陀同一水平,有些则会认为他跟苏格拉底或是亚伯拉罕·林肯同等。但是他们不会认为耶稣所言是不可置疑的,因为他们不接受任何绝对的权威。
他们认为所谓处女生子不过是从异教徒神话搬来的一个教条,在异教徒神话中,处女生子并非罕见(琐罗亚斯特据传为处女所生;巴比伦女神伊西塔被称为“圣处女(即圣母)”)。他们不相信这个教条,也不相信三位一体的教条,因为要相信它们只有信神才可能。
★不可知论者会是基督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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