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会认为笛卡尔的故事难以置信呢?前面几段已经指出,我的心灵与我的身体形成 "结合",相当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的身体是我的心灵变化的必然和无所不在的近因和近果以及是我的身体使我的心灵有可能对外部世界产生因果影响。然而,笛卡尔会拒绝对心身结合的这种描述,原因很简单,就心身因果关系的可能性而言,这种描述是在回避问题。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笛卡尔声称心身结合的观念是一种 "原始 "观念--一种本身是可理解的,但既无法进一步解释也不需要解释的观念。这个答案是否能让伊丽莎白或其他人满意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当我们问这个身体为什么是我的身体,而不是别人的身体时,因果关系的答案似乎是最自然的答案,也是唯一正确的答案。这是我的身体,因为它是我或我的欲望和意志唯一可以直接移动的身体--也就是说,不通过移动或因果地影响其他任何东西,而我只有先移动我的身体,才能移动其他物体,比如我桌上的这支笔或走廊的门。此外,要使我的思想或心理状态发生任何变化,你必须先使我的身体(大概是我的大脑)发生适当的变化。还有比这更自然的对身心如何产生结合的解释吗?但是,对心身结合的这种解释是以心身因果关系的可能性为前提的,如果反过来说,对心身因果关系的理解 "取决于 "心身结合的观念,那就是循环论证了。笛卡尔宣称结合的观念是一种 "原始 "观念而因此不需要解释,这不可能打动那些寻求真正理解心理因果关系的人。他的批评者很容易将其视为一种对问题的回避——拒绝承认他的方法所面临的深刻困难。
“配对难题":
另一个因果论证
我们将针对笛卡尔的实体二元论提出另一个因果论证。如果这个论证成立的话,它不仅能说明非物质的心灵不能与空间中的物质事物发生因果交互,而且还能说明它们不能与其他任何事物(包括其他非物质的心灵)发生因果关系。非物质对象在因果上是没有效力的,因此在解释上也是无用的;设定它们在哲学上是无意义的。
论证如下。为了建立类比和参考点,让我们以物理因果关系为例。一把枪,我们称它作a,开火了,这导致了一个人X的死亡。另一把枪 B ,同时开火(假定,在 A 的附近,但这并不重要),导致另一个人 Y 死亡。是什么使a的开火导致了x的死亡,b的开火导致了y的死亡,而非情况相反?也就是说,为什么 A 的开火没有造成 Y 的死亡,而 B 的开火没有造成 X 的死亡?正确的因与正确的果之间的 "配对 "遵循什么原则?必定存在一个关系 R 来支持和解释因果配对,这个关系在 A 的射击和 X 的死亡之间成立,在 B 的射击和 Y 的死亡之间也成立,但在 A 的射击和 Y 的死亡之间不成立,在 B 的射击和 X 的死亡之间也不成立。我们可以称之为 "配对关系 "的 "R "是什么呢?我们并不必然假定所有的物理因果关系都有一个这样的 R,只是假定必然有某种关系是某一特定原因是由它所引起的特定结果的原因这一事实的基础。
有两种观点。首先是因果链的观点: 有一条连续的因果链将 A 的开火与 X 的死亡联系在一起,就像有一条因果链将 B 的开火与 Y 的死亡联系在一起一样,而在 A 的开火与 Y 的死亡之间或 B 的开火与 X 的死亡之间并不存在这样的因果链。事实上,只要有一台高像素摄像机,我们就可以追踪子弹从每支枪射向其目标的飞行轨迹。第二种想法是,每支枪在开火时都与被击中的人处于一定距离和适当方位的关系之中,但和另一个人没有这样的关系。也就是说,空间关系的作用是将原因与其结果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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