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理完备性的论证还不足以论证物理主义的正确性,我们还需要很多细节。金在权 (Jaegwon Kim) (2005) 认为对物理主义最好的论证是因果论证 (the causal argument)。这个论证也可以被表述成因果闭合问题 (the causal closure problem)。金在权是这样描述这个问题的:既然所有有原因物理的事件都有物理的原因,那怎么可能有心灵的原因呢? (Given that every physical event that has a cause has a physical cause, how is a mental cause also possible?) (Kim 1998:38)
我自己[1]把因果闭合问题表述成四个无法同时成立的命题:
1. 物理的完备性 (the completeness of physics) 是正确的。所有有原因的物理事件都是由先前的物理事件造成的。
2. 副现象主义 (epiphenomenalism) 是错的,即有些物理的事件是由心灵的原因造成的(some physical events have mental causes)。比如说,我大叫了一声是由我感受到的疼痛造成的。
3. 不存在系统性的多重决定 (no systematic overdetermination)。多重决定/原因指的是同一个事件有两个或以上充足的原因。比如一个人被下了致命的毒药之后,在药效发作的同时又被枪杀了,这时候毒药和枪杀都是充足的导致他死亡的原因,所以我们可以说他的死亡有多重的原因。注意这里和平时说的多重的原因不同:平时说的多重的原因指的是很多原因一起导致了某个事件的发生,但是这里指的是每一个原因都可以独自造成某个事件的发生。
4. 性质二元主义 (property dualism) 是对的,即心灵的性质不是物理的,也不随附于 (supervene on) 物理的性质。
用日常语言来表述则是这样的:我们认为所有的物理事件,包括人的行为都是由先前的物理事件造成的 (1),但是同时,人的主观感受又是真实存在的,我的确有痛觉,我的确有各种想法,我们的确认为我的痛觉造成了我们的一些行为 (2)。在此的基础上,我们又不认为先前的物理事件和我们的主观感受同时重复地造成了我们行为的发生 (3)。物理主义者认为这三个命题都很有道理,而为了让这三个命题同时成立,我们必须否认 (4),认为心灵的性质其实是物理的(我的疼痛其实就是我的神经活动)(还原物理主义),或者心灵的性质随附于物理的性质(我的疼痛随附于我的神经活动,我的疼痛的因果效力来自于我的神经活动的因果效力)(非还原物理主义)。
为了反驳物理主义,二元主义者可以否则前三个命题中的任意一个。
Reference:
Bourget, David & Chalmers, David J. (2014). What do philosophers believe? Philosophical Studies 170 (3):465-500.
Chalmers, David J. (1996). The Conscious Mind: In Search of a Fundamental Theor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im, Jaegwon (1998). Mind in a Physical World: An Essay on the Mind-Body Problem and Mental Causation. Cambridge, MA: MIT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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