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种不同方法可以将这个粗糙的想法精确化(参见词条 Convention )。根据一种重要观点,当且仅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31],句子 S 表达命题 p :
1. 说话者通常仅在相信 p 时说 S ,且通常在听到 S 后相信 p 。
2. 社群成员认为 (1) 为真。
3. 「社群成员相信 (1) 为真且相信「社群的其他成员也相信 (1) 」」这一事实使得他们有很好的理由去如此地行动,来使得 (1) 为真。
对于此类含义分析的批判性讨论,参见 Burge 1975 、 Hawthorne 1990 、 Laurence 1996 和 Schiffer 2006 。
3.1.3 基于心理表征的理论
上述两种心智主义理论都试图用「语言表达式」与「该语言的使用者的命题态度」之间的关系来解释含义。但对于想用更广义的心智表征来分析含义的理论家而言,这并非唯一的方式。心灵哲学和认知科学的一个共同观点是,主体的命题态度是由「一个心理表征所构成的内在思维语言」所支撑的。(参见词条 心灵计算理论 The Computational Theory Of Mind 。)人们可能尝试直接用心理表征的内容来解释语言含义——也许是通过认为「把语言处理过程看作是语言表达式与心理表征的配对」;然后,人们可以认为:对那个个体而言,相关表达式的含义是从与之配对的心理表征的内容中继承而来的。
尽管这种观点历史上并未受到前两小节所讨论的心智主义理论那样多的关注,但对于那些持有「认为语义能力应由某种语义事实的内部表征来解释」这一广泛流行的观点的人而言,它仍是一个很自然的观点。如果我们需要假定这种内部表征(无论是否正确),那么很自然地就会认为:「一个个体的表达式的含义」可以用「对其含义的该个体的表征」来解释。对此类理论的讨论参见 Laurence (1996) 。
正如格莱斯主义和基于惯例的理论的支持者所通常认为的那样,他们的理论仅是含义分析的第一阶段——因为他们将含义分析为另一种心智表征。从而基于心智表征的理论的支持者通常会寻求提供一个对心理表征内容的独立分析。对于对提供后面这种理论的尝试的概述,参见词条 心智表征 Mental Representation 和 Stich and Warfield (1994) 中的论文。
3.2 非心智主义的理论
如上面所提过的,并非所有的含义的基础理论都试图用心理内容来解释含义。一些人可能倾向于追求非心智主义的含义的基础理论。其中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人可能对现有的心智主义理论持怀疑态度;有的人可能认为心理表征应该被分析为语言表征,而不是反过来;还有的人可能认为表征应该是可以用非表征的术语来分析的,并且怀疑:考虑到「含义被还原为心智表征」后,对于心智表征我们是否还有任何一种适当的正确解释。[32]
要给出一个非心智主义的含义的基础理论,就是要说明「一个表达式的使用的哪些方面 (aspect)决定了含义」——并且这不能是通过认为「表达式的内容简单地从内容的某种更基本的载体那里继承来的」。接下来,我将简要讨论一些非心智主义理论的支持者用来解释表达式含义的「表达式的使用的一些方面」。
3.2.1 因果的源头
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克里普克表示:名称的指称可以被解释为该名称的使用的历史——而不是使用者为这个名称所关联上的摹状词。克里普克认为,在标准情况下对一个名称的指称的正确解释可以分为对「一个使得该名称被引入为一个对某对象的指示词的“洗礼 ”过程」和对「名称从一个说话者到另一个说话者的成功 传递 」的解释。[33]
含义的理论的一种进路是,通过两种方式来延伸克里普克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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