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列(1)的构成是违反句法的。句法规则要求第三个位置不可用连词,要用谓词,因此该用一个名词(带冠词)或者一个形容词。比如,词列“凯撒是一位将军”就是按照句法规则构成的。这是一个有意义的词列,一个真正的句子。可是现在词列同样在句法上正确,因为它具有与刚才说的那个句子同样的语法形式。然而(2)无意义。“质数芦是数的特性,它不能说明人,不管是肯定还是否定。因为(2)貌似陈述而不是陈述,并不断言任何东西,既不表现真命题,也不表现假命题,我们就称这词列为”假陈述“。不违背语法句法规则这一事实,乍看起来很容易诱使人陷入一种错误意见,以为一个陈述即使是假的我们还得和它打交道。但是,如果而且只有如果”a能被a和I以外的自然数整除“,”a是一个质数“这个命题才是假的。显然,这里用”凯撒“代替”a“是不合法的。
第二种类型是,他的词都是对的,但是以不符合逻辑句法的方式拼凑起来。
比如说凯撒是和。是一个无意义的话。因为和是一个连接词,不能来放在系词后面。
我们选这个例子,是因为它的无意义很容易察觉。许多所谓形而上学陈述是不那么容易看出是假陈述。自然语言容许构成无意义的词列而不违反语法规则这一事实,说明了从逻辑观点看来,语法句法是不适当的。如果语法句法准确地符合逻辑句法,假陈述就不会产生了。如果语法句法不仅区分名词、形容词、动词、连词等词类,而且在每一词类中再进一步作出逻辑上不可缺少的区分,那就不可能构成假陈述了。例如,如果把名词按照它们指称的物体性质、数的性质等等在语法上再划分为几个词类,那么,”将军“、”质数“两词在语法上就属于不同词类,(2)在语言学上就和(1)-样不正确了。因此,在一种正确地构成的语言中,所有无意义的词列将与例(1)属于一类。语法的考虑将自动清除那些无意义的词列;就是说,为了避免无意义的词列,将不必在各个单词的句法类型之外去注意单词的意义(单词的”句法范畴“,如事物,事物的性质、事物之间的关系、数,数的性质、数与数之间的关系等等)。由此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关于形而上学陈述是假陈述的论点是正确的,那就根本不能用具有逻辑结构的语言表达出形而上学了。这就是目前逻辑学家们从事建立逻辑句法这一任务的伟大哲学意义。
那么,前面那个例子,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但是形而上学的陈述就不容易看出来的,如果语法句法准确地符合逻辑句法,假陈述就不会产生了。如果语法句法不仅区分名词、形容词、动词、连词等词类,而且在每一词类中再进一步作出逻辑上不可缺少的区分,那就不可能构成假陈述了。
由此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关于形而上学陈述是假陈述的论点是正确的,那就根本不能用具有逻辑结构的语言表达出形而上学了。这就是目前逻辑学家们从事建立逻辑句法这一任务的伟大哲学意义。
5、形而上学假陈述
现在我们看几个形而上学假陈述的例子。这一类假陈述虽然符合传统语法的句法,却特别明显地违反了逻辑句法。我们从目前德国影响最大的那个形而上学学派那里选几个句子。①①下面的引文(原文是斜体字)摘自M.Heidegger,”Was ist Metaphysik?“[《形而上学是什么?》]1929。我们本来很可以从其他无数古今形而上学著述家的文章中选摘,但我们认为这里选出来的似乎特别能够说明我们的论点。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