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异托邦”包含了在一个真实的空间里被文化创造出来,但同时又是虚幻的东西,即它并不是你所认为它是的东西。福柯阐述了构成“异托邦”的六个特征:
第一,世界不只存在一种文化,多元文化的情形就是“异托邦”。福柯强调要从形式的变化上区分不同的文化,因为“异托邦”不仅只有一种形式。福柯举了一个例子,在某些民族中有年轻女子“走婚”(voyage de noces) 现象,这个词在字面上的意思是“婚礼的旅行”,但不是我们汉族人理解的“旅行结婚”,因为“走婚”涉及的不是一个性伴侣,而是说,女人没有固定的丈夫,男人没有固定的妻子,不管男人女人,都可以同时拥有几个配偶。为什么叫“走”呢? 因为这种多夫同时又多妻的婚姻形式是以女子在确定或不确定的时期内多次外出旅行的方式实现的。福柯认为,这种现象对处于走婚状态的年轻女子来说,等于说她失去贞操的行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发生(因为每一次都是新的婚姻) ,或者说,走婚的婚礼发生在没有地点的地点,走婚是一种虚幻的婚姻形式。
第二,在同一民族或不同民族中,不同时代所处的每一个相对不变的社会就是一个“异托邦”,因为从另一个社会的眼光看,这个社会发生作用的形式是完全不同的。具体说,从西方发达社会的眼光,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异托邦”,反过来也是一样,西方社会对我们来说也是“异托邦”。不同的“异托邦”社会可以共存在一个地球村上。“异托邦”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每个“异托邦”都针对某个社会内部文化的“synchronie”(这是语言学用语,指从某一历史时期看,语言现象具有的同时性或共时性的特点) 。
福柯又举了一个例子,他说公墓的墓地就是一个“异托邦”场所。公墓也是一个文化空间,但又不是一般的文化空间,而是文化空间中的异域。只要我们想到安息在墓地中的人曾经生活的年代、城市、乡村、社会、民族、语言、信仰都不相同,我们每个人或每个家庭都可能有长辈或亲朋安葬在墓地,就可以联想到公墓是怎样一种异域空间的集合体。公墓是西方文化中长期存在的现象,但是在不同时代也经历了变化:福柯认为直到18 世纪末,公墓还被安排在一个城市的中心地带,在教堂旁边。公墓埋葬死人的场所曾经划分等级,比如有公墓藏骸所(charnier) ,许多尸体堆放在一起,以至辨认不清身份。当然,又有单独个人的墓穴。再者,教堂里面也有墓碑,教堂的空间与坟墓的空间重叠在一起。
福柯指出,尸体安置在不同的场所,不仅区分了等级,也表明人们对灵魂与肉体关系的态度:在神圣的教堂中放置坟墓的做法只能发生在18 世纪,当时的文化受近代启蒙精神的感染,趋向于“无神论”,故而有把“不神圣”的尸体放在神圣的教堂内的做法。这是一种与教堂不协调的世俗的悼念。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中世纪不可能发生,因为在人们相信灵魂不朽和死者会复活的时代,人们不会对死者的遗骨如此重视,决不会把它放在教堂里;反之,从人们不再相信人死了灵魂还活着的时候开始,身体就“复活”了,就是说,尸体受到更多的重视,因为它是我们还存在的唯一痕迹。福柯认为,只是到了19 世纪的欧洲,每个人,不分贵贱,每个人死后都有权利拥有他自己的一块墓地。但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人们把公墓设立在城市的外围而不是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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