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一实体苹果,人是如何把现实存在的苹果,转换为能够理解并描述苹果呢?首先,视力感知与意识一并将其投射在意识中,意识中出现对苹果的感知结果(意识只呈现有那么一个东西),意识会将结果与自我共享,自我使用抽象能力将感知结果对象化,即概念化,自我中产生被对象化后的苹果的概念,并能够使用智力对其量化及展开描述。此时的苹果,是一个对象化的概念,被自我使用抽象能力构建的,可以被量化的,对实体存在的映射。以上描述的是实体存在被人所感知并概念化的过程。自我最基本的能力即是将自身识别为对象,并以此作为生命个体衡量能力的基准。对于苹果的这一概念,是先使用自我能力构建的,即先建立自我与实体苹果的对照关系,能够识别到它,在头脑中能够对照性的建立一个对实体苹果的抽象性映射,而后基于自我的对照关系描述它。用最简单的逻辑解释,即判断一个东西是否对我有利,那么首先就要对“我”有基本的概念,然后再以“我”源,定义那个东西,是否对我有利。在价值判断体系中以自我认知为基准,是容易理解并无异议的。在智力模拟能力中,自我基于自身基准性创造了量化能力,同样为智力的模拟能力建立了通用基准。这个基准便是以“我”为源,衡量世界。多说一句题外话,这也可以理解为绝对精神的起点,毕竟后面的一切皆以“我”为发源。当然,智力成果发展到今天,共性又成为了主题,而对共性的认知将成为人类再次进步的关键。
自指性
在对自我感知能力的论述中提到,自我需要将意识中的模糊的非抽象主体转换为抽象对象,假如此时是一种特殊的自我对意识的感知,转换的模糊的非抽象主体恰好是自我,自我能力将感知到自身而被抽象化,但自我是所有存在的基础,自我无法被抽象,或者是说自我在被抽象时将用自身描述自身,所以总是具有自指性。用最通俗的话讲,就是识别自己的感知到某个地方再也下不去了。自指意味着总是会回到自身,总是用不完整的自己定义自己。在基准性的例子中已经说明,人们所能够概念化的所有事物皆使用了自我能力的基准性,也就是使用了自我能力,那么使用自我能力描述自我,就是在自指描述。所以提到任何关于自我本身的描述,就总是因无法越过的自我能力,而使用自我描述自我,引起自指悖论。对自我的探索无法跳过,因此逻辑出错无法避免,这也是人类当前在自我探索领域面临的重大限制。包括本文对自我的定义中同样存在部分自指。此处的逻辑非常难以理解,因为自指性本身就是矛盾的,无法调和的。详见第零章的相关逻辑描述。另外人类无法描述自我产生前的状态,因自我产生之前不能自知,不具备描述条件。
认知能力
认知能力是自我能力的一部分,并与智力能力形成交集。基于自我能力的基准性量化,智力能力才能够在认知体系内充分发挥作用。认知是以自我为标准进行思维建构的认识自身与世界并进行评判的自我能力,在思维、人格方面负责对自我生成判断规则与价值原则,在智能方面以基准性构建模拟推演能力。认知能力基于自我能力产生,所以同样是个体性的。在个体性的绝对视角下审视,个体的所有判断规则都是正确的。如果基于相对视角,对个体进行共性抽象,使用群体立场,正确性则需要建立在共性之上,认知能力不具有先天正确性,即应用认知能力,可以得到建立在共性上的正确答案,也可以得到建立在共性上的不正确答案。认知能力并不包含绝对性的正确。正确与错误只有建立在规则上才具备讨论意义。本文的视角,即在共性基础上得出结论。
抽象能力
抽象能力已经在前文中拥有足够的篇章。抽象能力对人类,对人类的自我是十分重要的能力。其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将实体映射为思维对象,即概念化。抽象是对事物共性的简化总结与概括,抽象概括并非用于呈现事物的实际样貌,而是指代对应的事物,简化事物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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