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娜·德雷福斯:如果基于一种教学的角度,那您是否能从我们今天的讨论中得出任何结论?我是说,对于哲学是真理还是非真理这个问题?
阿兰·巴迪欧:您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我们每个人的观点都有所不同,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掩盖这些分歧。总的来说,您或许是要我勾勒出大家在真理问题上产生分歧的原因,而我担心的是我的个人观点很可能会造成一种过度的整体化,即把大家每个人的问题以及彼此间的分歧都过分集中到一个特定领域当中去。
尽管你们有着各种不同观点,但是你们分歧所涉及的领域依然被两个合意所限定,这两个合意在我看来必不可少:
第一,你们都同意科学是真理的场所之一,也就是说对一种科学真理或者复数科学真理进行讨论是有意义的;第二,你们也都赞同真理本质的问题是一个恰如其分的哲学问题,因此这类问题并不属于科学活动的范畴。所以,当我们提出有关真理本质的问题受到什么限制、有着那些规范时,分歧就在这两个合意的范围内展开了。
康吉勒姆反对哲学存在真理的基本要点是他认为真理本质问题的规范并不是真理。对于这一点,伊波利特、利科或许还包括我在内都会回应说,对自身本质一无所知的真理只能说是一种被弱化或者次要的真理;那么,我们至少可以在作为构建真理基础项目的这个意义上去讨论那些被揭示或发现的哲学真理。当然,这里的问题就在于哲学是如何提出这些问题的,而在这点上我们也取得了部分一致意见:首先,大家都同意,真理的问题、真理本质的问题、实存的问题以及存在的实存意味着什么这类问题可以很好地构成有关真理的事物,它们往往和特定的科学同处一个时代;以及,我们都认为,不存在先于科学的哲学,是科学提出了一个问题,然后哲学将其纳入其中。
因此,哲学就是通过各种被整体化的观点来向自身提问:如果人要成为真理意义上的人,那么人必须成为什么?或者说人和存在得保持什么样的关系?简而言之,与其说哲学关注的是真理,不如说它关注的是如何从人类实存性的角度来看待真理的目的。对一些人来说,这种定义假设了哲学同它所要质疑的规范之间存在一种基本的共谋关系,他们认为这点完全是站在规范的角度来说的;而对另一些人来说,这个过程恰好相反,他们认为哲学在对这些规范提出质疑的时候会跳出这个规范,去发明自己的规范。
所以,尽管哲学中的一切都会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或者问题内,这让我们能相互理解彼此的意思,但分歧总是会产生;康吉勒姆,我想说这可能就是您的立场略带讽刺的地方,因为您承认了您对话者的话语中存在对真理的诉求,即便您自己的话语断言了真理的价值在这里并不适用。
最后,我想说的是,尽管我们在可检验、可执行以及可明确的真理上依然有着各种分歧观点,但是我们的对话依然保留了对真理的探寻以及开放的态度,这或许正是我们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进而制定答案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译者注]迪那·德雷福斯(Dina Dreyfus),法国当代哲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
2. 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论人(Traité de l'homme)》,巴黎,由克劳德·克莱尔色列(Claude Clerselier)于1664年组织出版;亦载于《著作与书信(Oeuvres et Lettres)》,安德烈·布里杜(André Bridoux)主编,巴黎,伽利马(Gallimard)出版社,《七星丛书(Bibliothèque de la Pléiade)》,1953年出版,第803-8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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