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玛丽在被释放后获得的新知识构成命题知识(真正信息)的观点,文献中已经提出了几种正面论证。例如,莱肯认为,玛丽的新知识伴随着认知可能性的消除,而她获得的新能力可以用她拥有新信息来最好地解释(更多论证见 Lycan 1996, 92)。洛尔(Loar,1990/1997)指出,在“如果疼痛感觉像这样那样,那么Q”这样的句子中,嵌入出现的“感觉像这样那样”不能在一个将知道它是什么感觉仅仅视为“知道-如何”的模型中得到解释。麦康奈尔(McConnell,1994)则持有一种更为激进的观点,即获得“知道-如何”通常伴随着获得一项特定的新的“知道-什么”。
许多哲学家发现,很难否认玛丽在被释放后获得了新的事实性知识,因此(如果他们是物理主义者的话)他们会被“新知识/旧事实”观点所吸引。明确属于这一类的立场在以下著作中得到了辩护:Horgan 1984; Churchland 1985; Tye 1986, 1995; Bigelow and Pargetter 1990; Loar 1990/1997; Lycan 1990a, 1996; Pereboom 1994; Perry 2001; Byrne 2002; Papineau 2002, 2007; Van Gulick 2004; Levin 2007; Balog 2012a, 2012b。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共有的基本思想可以概括如下:
(1) 现象特征,例如现象上的蓝色,是体验的一种物理属性(但关于将感受质解释为外部物体属性的例外情况,请参见 Lycan 1990a)。
(2) 要获得关于拥有某种特定现象特征的体验是什么感觉的知识,就需要获得关于现象特征的现象概念。[6]
(3) 一个有机体获得和拥有一个现象概念的意义,可以用广义上的物理术语来充分描述。
(4) 一个主体只有在其拥有或曾经拥有过相关现象类型的体验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和拥有现象概念。
(5) 在被释放后,玛丽在现象概念下获得了关于现象特征的知识。
但是,使这些新知识项成为事实的事实是物理事实,而玛丽在被释放前就已经在另一种概念化下知道了这些事实。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的不同变体之间的差异在于,对(a) 现象特征,(b) 现象特征的现象概念,以及(c) 现象特征与相应的现象概念之间的关系的理论(物理主义)解释。所有该观点的支持者都指出,根据他们的提议,物理概念和现象概念在认知上是独立的:不可能先天地看出,属于某种特定现象特征的物理概念的事物也属于该现象特征的相应现象概念。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像玛丽一样)有可能在没有蓝色的现象概念,并且在蓝色的现象概念下不知道任何这些事实的情况下,拥有关于例如现象上的蓝色的完整物理知识(你知道在现象上的蓝色的物理概念化下,关于现象上的蓝色的一切)。有些人认为,现象概念化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参见 Byrne 2002 和 Hellie 2004)。
一般来说,如果哲学家A声称哲学家B的论证不成立,那么如果他能提供一个错误理论,也就是说,如果他能解释为什么这个论证一开始可能看起来是正确的,那么这就是对他观点的支持。 “新知识/旧事实”观点可以声称对知识论证有一个错误理论。鉴于蓝色的物理概念和现象概念在认知上的独立性,我们似乎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况:玛丽在被释放前所知道的一切都得到了满足,而她在被释放后所知道的东西却没有得到满足(这可以被理解为意味着她的确知道了新的事实)。但是,根据“新知识/旧事实”观点,这是一种错觉。不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的情况。玛丽在被释放后所学到的东西,是由一个她在被释放前就已经知道的物理事实所决定的。以下将简要描述“新知识/旧事实”观点的一些版本。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