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由于某种原因,她被迫在一个黑白房间里,通过一台黑白电视机来研究世界。假设她专门研究视觉神经生理学,并获得了关于我们在看到成熟的西红柿或天空时所发生的一切的全部物理信息,并使用“红色”、“蓝色”等术语。例如,她发现了来自天空的哪些波长组合会刺激视网膜,以及这究竟是如何通过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声带收缩和从肺部排出空气,从而说出“天空是蓝色的”这句话的……当玛丽从她的黑白房间里被释放出来,或者得到一台彩色电视机时,会发生什么?她会学到什么吗?很明显,她会学到一些关于世界和我们对世界的视觉体验的东西。但由此可见,她之前的知识是不完整的。但她拥有所有的物理信息。因此,除了物理信息之外,还有更多的东西需要了解,物理主义是错误的。
这段话中包含的论证可以这样表述:
(1)玛丽在被释放之前,拥有关于人类色觉的所有物理信息。
(2)但在她被释放之前,她没有关于人类色觉的某些信息。 因此:
(3)并非所有信息都是物理信息。
大多数讨论知识论证的作者都引用了玛丽的例子,但弗兰克·杰克逊在他的开创性文章中使用了另一个例子:弗雷德的例子,他看到了一种正常人类感知者不知道的颜色。我们可能想知道,当弗雷德以那种特殊的方式看待事物时,他会体验到什么颜色。很明显,无论我们对他大脑中发生了什么,以及颜色信息是如何在他的视觉系统中被处理的,有多少了解,都无法帮助我们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杰克逊引用的这两个例子中,一个认知主体A似乎无法获得关于主体B的特定知识:A无法知道B在某些情况下会体验到特定性质Q。关于B的这一特定知识对A来说是不可获得的,因为A自己从未体验过Q。
3. 一些澄清
3.1 两种版本的论证
正如霍根(Horgan,1984)所指出的,在知识论证的语境下,谈论“物理信息”在认识论和本体论解读之间存在歧义。“物理信息”可以被解释为
(a) 霍根所说的“显性物理信息”(根据霍根的提议,如果一个句子S属于或遵循于对某些过程的理论上充分的物理描述,那么S就表达了关于这些过程的显性物理信息),或者
(b) “本体论上的物理信息”,霍根(1984,150)对此的解释如下:一个句子S“表达了关于某些过程的本体论上的物理信息,当且仅当 (i) S中所指称或量化的所有实体都是物理实体,并且 (ii) S中的谓词所表达的所有属性和关系都是物理属性和关系”。假设沿着这些思路进行区分,我们可以用“对x有完整的物理知识”来代替“拥有关于x的所有显性物理信息”,并用“知道关于x的所有物理事实”来代替“拥有关于x的所有本体论上的物理信息”。因此,该论证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重新表述:
(V1) 知识论证的弱版本:
(1a) 玛丽在被释放之前,拥有关于人类色觉事实的完整物理知识。
(2a) 但是,在被释放之前,玛丽没有关于人类色觉事实的某些知识。 因此:
(3a) 有一些关于人类色觉事实的知识是非物理知识。
(V2) 知识论证的强版本:
(1b) 玛丽在被释放之前,知道关于人类色觉的所有物理事实。
(2b) 但是,在被释放之前,玛丽不知道关于人类色觉的某些事实。 因此:
(3b) 存在关于人类色觉的非物理事实。
强版本论证的结论 (3b) 是一个本体论主张,物理主义者必须拒绝。弱版本论证的结论只是一个认识论主张,它与否认非物理事实的存在相容。虽然杰克逊最初用信息来表述,但这两种解释都是开放的,很明显,第二个强版本才是他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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