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词条中,我们将从日常语言的兼容性和理论的丰富性两个方面来评估哲学和科学对情绪的定义,但是承认这个领域目前缺乏明确的指导方针来在这两者之间达到适当的平衡。
2 情绪研究的三个传统:情绪作为感觉、评价和动机
“Emotion”是17世纪和18世纪作为法语术语“émotion”的翻译而在英语中使用的一个术语,但直到19世纪中期才指定为“一类可以系统研究的心灵状态” (Dixon 2012: 338; see also Dixon 2003; Solomon 2008)。与此同时,自古希腊以来,我们今天所说的情绪,有许多已经成为理论分析的对象,它们被贴上了各种语言特有的标签,如激情(passion)、情操(sentiment)、喜爱(affection)、感染(affect)、骚动(disturbance)、活动(movement)、扰动(perturbation)、扰乱(upheaval)或欲望(appetite)。这造就了一段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这段历史逐渐形成了关于情绪的本质和功能的各种共同见解,但是在哲学或情感科学中,对于情绪是什么却没有一个共识的定义。
一个被广泛认同的观点是,情绪是有组成部分的,这些组成部分在情绪的原型阶段中被联合实例化。考虑一个情节的强烈的恐惧,它是由你徒步旅行的路上一个突然出现的灰熊导致。首先,我们可以区分恐惧这一复杂事件中的评价成分(例如,评估熊是否危险)、生理成分(例如,心率和血压升高)、现象成分(例如,一种不愉快的感觉)、表达成分(例如,上眼睑抬起,下巴下垂,嘴唇平展)、行为成分(例如,逃跑的倾向)和精神成分(例如,集中注意力)。
一个分裂了情绪理论家的问题是:评价性的、生理性的、现象学的、表达性的、行为的和心理的,哪些对于情绪是必不可少的?对这个“部分问题”的回答(Prinz 2004)在这个学科的历史上不同时期发生了变化,导致了哲学和情感科学中关于情绪的大量理论的集合。尽管这些理论在多个维度上有所不同,但它们可以有效地分为三大传统,我们称之为感觉(feeling)传统、评价传统和动机传统(Scarantino 2016)。
感觉传统把情绪感觉起来的方式作为其最基本的特征,并将情绪定义为独特的意识体验。评价性传统认为情绪构建世界的方式为主,并将情绪定义为对诱发环境的独特评价。动机传统将情绪定义为独特的动机状态。
每一种传统都面临着阐明情绪的规定性定义的任务,这种定义在理论上卓有成效,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与日常语言使用相符。尽管存在特定学科的理论目标,但也存在一组核心的解释性挑战,这些挑战往往是跨学科共同面临的:
区别:情绪之间有什么不同,与非情绪的事物有什么不同?
动机:情绪是否激发行为,如果是,又是如何激发的?
意向性:情绪是否具有对象指向性,如果是,它们是否适合或不适合其对象?
现象学:情绪总是包含主观经验吗? 如果是,是什么样的情绪?
例如,一个可行的关于愤怒的解释应该告诉我们愤怒与恐惧和非情绪状态(区分)有何不同,愤怒是否以及如何激发攻击性行为(动机),愤怒是否以及如何可以与某一事件状态相关,并且在这种事件状态下被认为是适当的(意向性),以及愤怒是否以及如何涉及一个独特的主体经验(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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