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范畴表
我们刚才讲的是逻辑判断表,或者说是判断分类表。我们现在开始进入范畴表,这是康德最具独创性的部分。
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并加以发展,从逻辑判断分类里面引出了范畴的体系。前面我们列出了形式逻辑判断的十二个类型,它们构成了一个非常严谨的体系,任何判断都逃脱不了这十二个类型。你随便说一句话,我都能够把它归入到这十二类中的某一个。
判断的分类表已经把所有知识的判断形式都概括在内了,凡是知识,在逻辑上都无法逃出这个表。甚至不仅仅是知识,包括非知识,甚至包括一些 合理的想象、幻相,也都可以纳入进去。
前面讲过,当我们从认识对象的角度去看待每一个判断的分类,而不仅仅停留于形式,那么我们就可以从里面引出范畴。诸范畴也构成了一个表,即范畴表。在康德那里,范畴就是纯粹知性概念,所以范畴表也就是纯粹知性概念表:
范畴表
• 量: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
• 质: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 关系:实体—偶性、因—果、协同性
• 模态:可能—不可能、实有—非实有、必然—偶然
我们从上表可以看出,范畴也分四大类,每一大类有三个,共计十二个,它们和前面的判断分类是一一对应的,但这种对应的关系是需要加以解释的。
首先是量的范畴与量的判断之间的对应关系。一般来说全称判断应该对应于全体性,单称判断应该对应于单一性。但是康德却把它们颠倒过来了,全称判断反而对应于单一性,单称判断又对应于全体性,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是因为康德在讲范畴的时候,与前面讲判断分类的时候所持的立场是不同的,他已经从单纯的逻辑学转移到认识论上面来了。范畴在这里是与对象有关的,而不仅仅是思维的纯形式,从形式上或者外延上看是全称的东西,在内涵上恰好是单一的。
形式逻辑上有一个法则,即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大,内涵就越小,二者是呈反比的。所以,从内容来看,全称判断恰好对应的是单一性,因为只有内容上单纯的东西,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才能够把某个种类的所有对象都概括起来。
单称判断则对应于全体性,因为个别的东西在内容上是最丰富的。譬如,“苏格拉底”这个个别的人就具有很多丰富的内容,在他身上就显现出了一种全体性;而“人”这个抽象概念则要贫乏得多,只是苏格拉底的某一方面。
其次是质的范畴和质的判断的对应关系。前两个对应比较好理解,即肯定的判断对应于实在性,否定的判断则对应于否定性。但是第三个则比较难理解,“无限的判断”怎么会导致一种“限制性”呢?
其实,这里面也是个从形式到内容的立场转换。譬如,从形式上看,“灵魂是不死的”是一个无限判断,因为根据这个判断,灵魂可以是死的以外的所有的东西,所以它是一个无限判断。但是从内容上看,你实际上所获得的只是对某个对象的排除,只是一种限制性。
无限的东西不是任何现实的知识,而只是一种可能的知识。通过无限判断,我们可以把握到的只是,在认识一个对象的时候必须首先把某个东西排除掉,这只是做出了一个限制。所以无限判断在范畴表里面对应于限制性的范畴。
再次是关系范畴和关系判断的对应关系。直言判断对应于实体和偶性,假言判断对应于因果性。这前两个都好理解,比较难理解的也是第三个,即选言判断对应于协同性,因为二者在字面上意思恰好相反。
“选言的”德语词是“disjunktiv”,它的拉丁文的意思本来是“分离的”、“分开的”,“协同性”的德语是“Gemeinschaft”,意思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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