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耶尔的《语言,真理与逻辑》问世于1936年,同《逻》一样,写于作者二十多岁时,同维特根斯坦的书一样,这本书也并未受到来自某个老哲学家的质疑与束缚 。哪怕抛开它所具备的 ,维特根斯坦的书那样足够的深度,独创性和逻辑意识,以及差不多同一时期卡尔纳普的作品在严格性和知识性上的成熟——这是本章下一节的主题,也是艾耶尔许多主要思想所模仿的——它仍然是 经典证实主义最具活力和最坚定的声明。卡尔纳普是比艾耶尔更抽象,更难以捉摸而更复杂的哲学家,并且他们的出发点明显不同。尽管卡尔纳普的学说更早出现,但在介绍更复杂的卡尔纳普学说之前,我还是先介绍相对容易理解的艾耶尔。尽管他后来抛弃了很多东西,但艾耶尔的书有时还是很有可读性且才气横溢的。它明显且圆满地继承了贝克莱和休谟,并启发了迈克尔·达米特、克里斯平·赖特和西蒙·布莱克本等近些年的人物。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以事实的刻画来定义有意义语言的界限,它们本身是客体的偶真 组态。无法“图示”这种组态的语言就无法说出任何真实 的事物,哪怕它可能展 现了某事。这里没有明显的知识论的限制;人们不必为了说出有意义的话语而只去说他知道或亲知的,抑或是以某种更为间接的方式而获得心理接触的东西。艾耶尔的作品的提炼——他的证实原则 (Verification Principle)——提出了这样的限制 ,而这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哲学命题 一起形成了关于语言与哲学的本质与局限的迷人图景。这些哲学背景包括将必然性与先验性等同于分析性,也就是说,将分析陈述等同于那些免于遭受经验驳斥的陈述,因为它们‘只是记录我们以某一方式使用符号的规定’(艾耶尔用了很多描述来形容分析陈述,比如在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重言式,或者“形式真理”,但他都没有具体深入或将它们明确化;我们将采用他“分析真理”的说法)。一个分析真理的否定是自相矛盾的:非分析性陈述与“经验事实”有关;它们是“假设——可能但永不确定”。具体原因将很快给出。证实原则是所有经验假设都必须遵循的原则,但它“并不是说[一条陈述]应当是完全可证实的” ,而是“一些可能的感觉经验应当与确定其真假相关”。这进一步被总结为弱证实:“若经验可使之变为可能的”,则该陈述为弱可证实的。艾耶尔将强证实主义 ——即一切经验假设都必须可被确凿无疑地证实——同更早的恩斯特·马赫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等同,并且他反对这一观点。这使得艾耶尔认为所有知识要么是经验的要么是先验的,但后者仅仅是“就其性质而言是语言的” ,他这么说的意思不是说这些知识断言 本身是关于语言学的问题,而是说这些知识断言的真理性可以用分析的方式来说明。因此他或多或少地认同休谟,后者有一名言说我们必须“把……付之一炬” ——这句陈述既非“事实的事项”又非“观念的关系”。[译者注:疑似是指休谟批判经院哲学和形而上学的说法“Commit it then to the flames: for it can contain nothing but sophistry and illusion.” ]艾耶尔认同石里克和卡尔纳普反形而上学的哲学,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形而上学意图研究人类经验之外的事物,超出了经验假设所能及,超出了感觉所能证实。因此一个超然的上帝的存在,感觉经验会是虚幻的可能,可察觉的物质实体的属性下必然有不可察觉的“本体”为基础的观念,还有许多其他东西,都被否定了——并非它们错误或虚无,而是与它们有关的句子缺乏意义。例如,艾耶尔说“任何人把感觉的世界判定为仅是一个与实在相对立的表象世界,他所说的话,按照我们的有意义的标准来看,是没有字面含义的。”(39)。那么,为什么说所有满足意义标准的命题都仅仅是可能的,除非它们是分析性的?艾耶尔用两步来说明这一令人惊讶的主张。首先,艾耶尔将哲学视为一种逻辑上的澄清,绝无与自然科学相竞争之处。他采纳了休谟的思想,将归纳原则——简单来说,如果观察了足够大量的F,并且发现所有的F都是G,那么很可能所有F都是G——本身视为一种经验概括。它不是一种分析事实,并且我们确实可能错误地接受它。找出一个F不是G的例子是完全有可能的,哪怕全部F都是G这一点已经很大程度上被确认了;明年“树可能在十二月依然繁茂”,休谟说。然而,最优秀的科学和普遍经证实明了归纳法的可靠性。无法想出比这更可靠的说法了,也就是说——作为“理性(rational)”一词的“定义”——相信如此正是理性的,哪怕我们不能绝对地肯定。这一原则说明了为什么我们对宇宙中空间遥远的区域也可以进行推断(我们研究了邻近空间的现实,并推断所有现实或多或少都是相同的,因为它们遵循相同的法则),对时间上很遥远的区域也是如此(我们看到了它现在和较近的过去是怎样的,并推断遥远的过去和未来和当下是一样的,因为它遵循相同的法则)。进一步地,艾耶尔声称任何假设不能自证。一个假设的确认总是有诸多其它先决条件,如各种实验设备的工作方式,基本几何原理或一般的运动规律等。法国科学哲学家皮埃尔·迪昂(1861-1917)是第一位阐明这一“整体论”学说的人,后来蒯因将这一观点阐述为原则上检验一个陈述时我们讨论的是科学的整体(或无论如何,它的一大部分)的思想。第二,艾耶尔认为,即使是关于当下和现在 的感觉内容的陈述,也并非绝对无法更正或绝对确定的。理解他的关键在于,他把作为一种感觉的白色(whiteness)和描述它的命题如“它是白色的(this is white)”严格区分开了。他绝不是说感觉是不可信的 ,因为这就像说一块石头是不可信的一样没有意义。感觉就像石头一样,就在那里,或者就是发生了。仅仅考虑人们会在将称呼感觉‘白色’时或将某种感觉归类为‘白色’时犯错,就足以让我们认为,永远无法排除命题或陈述会错误描述感觉的可能性。所以经验主张不是绝对肯定的;它们都只是“假说”。现在我会集中介绍三种常见陈述 ,以引出艾耶尔的语言哲学的更多部分,并展现其力量。物质实体。艾耶尔回顾了贝克莱主教(1685–1753)的观念论的要点:桌子和树木的世界只由意识中的观念组成;实在是心理的。但他也没有全盘接纳他的观点。艾耶尔采纳的是贝克莱的现象论:桌子与树木的实在是桌子与树木的感觉经验。以一张桌子为例,它是由可感的殊相组成的——艾耶尔称之为“感觉内容(sense contents)”。但同贝克莱不同的是,艾耶尔认为感觉内容本身在自省的内部世界和桌子与树木的外部世界之间是“中立”的。当我感知到桌子,或桌子的一部分时,它呈现为感觉内容的一个集合。那么当我(以及任何人)没有在感知它时呢?贝克莱认为当我离开房间后桌子仍然存在,这是因为总有另一个存在感知它,即神,但艾耶尔把人们通常所相信的——即若我确实回到了我的房间,那我就会感知到它 ——扩展成了支配一切物质实体的原则。常识和科学断然地告诉我们这种信念总是真的。因此因此,桌子存在,当且仅当组成了桌子的感觉内容在特定情况下出现或会出现。艾耶尔称物质对象为“逻辑构造 ”,并借助了罗素的语境定义,即‘正被使用的’定义这一技巧,以更进一步说明之。对于某些感觉内容A,“这张桌子(the table)”的外显定义(第三章,“限定摹状词理论”)是“这张桌子=df A”,但由于桌子本身不只是一个感觉内容,一个感觉内容只存在于短暂的当下,如果没有人看的话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于是这一定义已经被抛弃了。语境定义告诉我们如何把一个包含此项的句子转换成若干不包含它的句子。所以在我们的例子里:“这张桌子是G 当且仅当…”这里的G可以换成“被书盖住了(covered with books)”或“在我的房间里(in my room)”等,而省略号是对必要的假想感觉内容的一些复杂描述——即“假使我去看,我就会体验到如此这般的感觉内容……”。5他心问题。如果人所拥有的只有其感觉内容的直接知识,那么人要如何才能了解到别人的感觉内容呢?而如果这是根本不可能的,那我们怎么知道别人是有意识的、他人拥有心灵?艾耶尔不接受密尔所谓的“类比论证”——“其他身体与我的身体发出的行为有着可感知的相似性,(而这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其他人存在,尽管我决不可能观察到他们的经验(129)。他有强有力的理由拒绝之:“任何论证都不能基于完全不可证实的假设而被视为可能”——他是说没有任何观察能以任何程度支持这一假设。他选择的是行为主义:他心被其他身体的行为所(语境)定义(而身体则如上被定义为某种物质对象)。物质实体和其他意识的存在是以同样的方式得到证实的,即被“一系列恰当的感觉内容”确实或假想的发生所证实(130)。当然,这样的定义极为复杂,但艾耶尔坚持认为如果一个客体在各种方面的行为都如同有意识般,则它就是有意识的,“并且这是一个分析命题”,他保证说(130)。有人抱怨这导致了将意识的概念奇怪地分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艾耶尔对此并不在意;如果不采用此定义,那就只能诉诸“形而上学”。“哲学家必须满足于记录科学程序的事实。如果他想证明之……他会使自己陷入虚假的问题”(98)。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