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实现论是正确的,那么意识与我们的问题直觉就不是因果无关的。相反,意识将是这些直觉的主要原因。更深层次地说,意识可能是某些关键元问题过程的因果责任者。例如,我们表征原始属性的内省模型本身可能在因果关系上以意识的原始属性的存在为基础。这些意识模型也可以有效地作为对更复杂的知觉、注意和表征的物理过程的简化模型,但意识本身将在这些模型中发挥关键作用。人们可能仍然担心它是否发挥了足够核心的作用,尤其是因为这些过程的结构似乎可以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解释我们的直觉,但这种观点至少为将意识与元问题过程整合起来提供了一个有希望的开端。
1. 现象意识不存在。 第一种还原主义观点是强错觉论,这种观点认为意识本身是一种错觉,并不存在。在这种观点最明显的版本中,意识被等同于我们的内省模型所归因的特殊的原始属性(或看起来是原始属性)。在我们的
大脑中,没有任何这样的特殊的原始属性被实例化,因此现象意识并不存在。我们对自身具有现象意识的感觉是一种错觉。
2. 意识是一种低阶元问题状态。 在这种观点中,现象意识被等同于认知状态,例如知觉、注意和访问意识,这些认知状态是元问题过程的最初目标。人们可能会这样来证明这种观点:(1)现象意识是我们的内省模型正在建模的东西,(2)这些内省模型实际上是在建模访问意识(尽管并不完美),所以(3)现象意识实际上就是访问意识(或知觉、注意,或其他任何东西)。
这种观点可能是一种弱错觉论的形式,根据这种观点,现象意识是存在的,但我们对它的一些直觉是错觉。例如,二元论和原始主义直觉(意识是原始的和非物理的)在这种模型中将是不正确的,解释性直觉(意识不能用物理学来解释)也是如此。根据这种观点的发展方式,知识和可设想性直觉可能也是如此,也可能不是如此。
1. 意识是一种高阶元问题状态。 在这种观点中,意识被等同于某些将特殊状态归因于我们自身的元问题过程。在这种观点中,只有具有某些内省模型的生物才具有现象意识。人们可能会这样来证明这种观点:(1)现象意识是处于特殊状态的感觉,(2)这种感觉等同于某些元问题状态,所以(3)现象意识就是某些元问题状态。
这种观点也将导致一种弱错觉论,在这种错觉论中,至少我们的形而上学直觉和解释性直觉是错误的。它与高阶意识理论有一些共同之处,即意识将涉及对低阶状态的某些高阶表征。这种观点的一个明显问题是,它似乎涉及一种层次混淆:从表面上看,意识就是我们前面描述的内省模型所要解释的东西。但也许这里还有进行一些术语修正的空间。
这六种选择中哪一种是最好的?我将在接下来的几节中探讨这个问题,首先讨论两种将元问题转化为支持错觉论的论证的方法。这既阐明了错觉论的理由,也阐明了非还原主义者在回应元问题时可以采取的最佳观点。在那之后,我将讨论错觉论者的最佳观点。为了预告我的结论,我认为这里最重要的观点是实现论(对于非还原主义者)和强错觉论(对于还原主义者)。
5. 对错觉论的揭穿性论证
元问题可以通过揭穿性论证转化为支持错觉论的论证。揭穿性论证大致上是一种论证,它从一个关于某个领域内的信念是如何形成的前提出发,得出结论认为该领域内的信念是不合理的或不可靠的。例如,理查德·乔伊斯(2006 年)从道德信念是由于进化压力而形成的断言出发,得出结论认为道德信念是不合理的。有时,揭穿性论证会通过论证如果某些理论是正确的,那么该领域内的信念就是不合理的或不可靠的,来反驳该领域内的某些理论。例如,莎伦·斯特里特(2006 年)利用对道德信念的进化分析来反驳道德实在论,理由是,如果道德实在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的道德信念将是不可靠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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