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错觉论并不是不连贯的,但我认为它在经验上是错误的。我认为,反对它最好的论证是一种简单的摩尔式论证,让人想起摩尔指着自己的手来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
1. 人们有时会感到疼痛。
2. 如果强错觉论是正确的,那么就没有人会感到疼痛。
3. 强错觉论是错误的。
前提 1 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前提 2 来自于两个断言:感到疼痛是一种意识体验,以及错觉论否认存在任何意识体验。
在这一点上,一个不彻底的错觉论者可能会说,他们并不打算否认我们能感到疼痛。例如,他们可能会说,我们是以一种非现象的方式、非体验的方式或无意识的方式来感受疼痛的。但这种说法在连贯性方面是值得怀疑的。在“感受”这个词的通常意义上,感受疼痛就是体验疼痛。而当一个人在这种意义上感到疼痛时,根据定义,他几乎就会对这种疼痛有所感觉。
我认为,一个强错觉论者应该真正地否认前提 1(正如丹尼特在他 1978 年的论文《为什么你不能制造一台能感到疼痛的计算机》中所做的那样)。也就是说,他们应该否认人们曾经感到过疼痛,至少在任何意味着他们体验过疼痛的意义上是这样。错觉论者可以承认,人们最多只是经历了疼痛的过程,并记录了它们,但他们并没有体验到疼痛,也没有感觉到疼痛。
当然,否认人们能感觉到疼痛,就等于否认了一些表面上显而易见的东西。但我认为,否认一些表面上显而易见的东西——一些最初看起来不可否认的东西——正是强错觉论关于意识的本质。如果强错觉论者试图避开这条道路,他们就无法公正地对待构成意识难题的直觉的力量。例如,老练的错觉论者可能会认为,我们是在一种弱(功能性)意义上而不是在一种强(现象性)意义上感受疼痛的。但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在内省上明显地感觉到疼痛的意义是现象性的意义。特别是,这种意义涉及现象概念,而现象概念是我们内省自我模型中的关键概念。
关于意识的强错觉论者致力于否认关于意识的核心的、表面上在内省上显而易见的数据,并且不应该试图回避它。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将不可避免地无法像上一节中的弱错觉论者那样消除意识难题。一旦一个人承认人们确实能感觉到疼痛(在内省上显而易见的意义上),他就面临着意识难题:为什么物理上的疼痛过程会伴随着疼痛的感觉?这是意识难题最核心的一个版本,它可以仅仅使用内省上显而易见的数据来提出。为了以错觉论的方式来消除它,错觉论者应该认为疼痛的感觉是一种错觉。
当然,如果我是一个强错觉论者,我会否认任何人曾经感到过疼痛。我会说,疼痛的体验是一种内省的错觉。当我们看起来正在体验疼痛时,我们的大脑只是在记录和负面地评估我们身体的某些状态,并伴随着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变这些状态的相关倾向。不存在疼痛的体验,也不存在疼痛的感觉。体验和感觉只是由误导性的内省模型所表征的状态,而这些状态实际上并不存在。
话虽如此,但我认为错觉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很明显人们能感觉到疼痛。
在这一点上,存在着一种常见的对话:
实在论者:很明显人们能感觉到疼痛,所以错觉论是错误的。
错觉论者:你是在对我进行循环论证,因为我否认人们能感觉到疼痛。
实在论者:我不是在进行循环论证。人们能感觉到疼痛,这一点是先验地显而易见的,而且这种说法所依赖的支持并不依赖于任何哲学结论。事实上,这种说法比任何哲学观点都更明显,包括那些支持错觉论的观点。
错觉论者:我同意,很明显人们能感觉到疼痛,但显而易见的说法可能是错误的,而这就是其中之一。事实上,我的错觉论观点预测,人们会发现,很明显他们能感觉到疼痛,即使他们实际上并没有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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