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都表明,任何非错觉论意识观都面临着强大的压力,要求我们尽可能紧密地将意识与元问题过程结合起来。我认为,对于还原主义者和非还原主义者来说,最有希望的观点是实现论。实现论者的研究项目是阐述一种令人满意的观点版本,说明意识如何以一种消除对揭穿和巧合的担忧的方式来实现元问题过程。
6. 哪种错觉论?
强错觉论者否认意识的存在。弱错觉论者承认意识的存在,但他们说意识并不具备它看起来具备的某些关键属性。例如,弱错觉论者可能会认为,意识看起来是内在的、非物理的、非表征的、原始的、不可言喻的或非功能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在实践中,弱错觉论者比强错觉论者多,因为强错觉论被广泛认为是非常不可信的。近年来,许多错觉论者(例如,Graziano,2016 年;Humphrey,2016 年;即将出版)已经明确地拒绝强错觉论,转而支持某种弱错觉论。
尽管如此,Frankish(2012 年;2016 年)认为,那些想利用错觉论来解决意识难题的错觉论者应该是强错觉论者。我认为他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尽管我的理由有所不同。在我看来,根本原因在于,意识难题并不在于意识是内在的、非物理的、非表征的、原始的等等。例如,我们可以对意识是否是内在的持不可知论的态度,或者认为它是外在的,而意识难题仍然像以往一样尖锐:为什么当某些大脑过程发生时,我们会有某种感觉?非物理性、非表征性、原始性、不可言喻性等等也是如此。当然,如果意识是非物理的这种表象是一种错觉,那么意识就是物理的,唯物主义的字面意思就保住了。但这无助于解决意识难题:我们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我们会有某种感觉。
为了产生意识难题,我们只需要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会有某种感觉。我们不需要关于内在性、非物理性等等的进一步断言。因此,如果一个错觉论者想要拒绝这条通往意识难题的道路,他们就需要否认我们会有任何感觉,或者认为我们会有某种感觉的整个想法是不连贯的。但这样做就等于否认我们具有现象意识,或者认为现象意识的整个想法是不连贯的。而这样做就等于是一个强错觉论者。因此,为了解决意识难题,错觉论者需要是强错觉论者。
有一种弱错觉论似乎可以逃脱这种批评。这种弱错觉论承认现象意识的存在,但只是在将现象意识理解为功能性的意义上:例如,也许可以将现象意识理解为任何能够产生我们关于意识的报告的东西。意识难题的关键在于,现象意识的概念不是一个功能概念:也就是说,它不是一个关于产生某些行为和其他认知结果的概念。这正是在解释行为功能和解释意识之间造成差距的原因。如果现象意识是一个功能概念,那么这种差距就消失了。
我认为这种观点很重要,但应该将其理解为一种强错觉论的形式。原因在于,任何合理的错觉论形式都应该承认,我们通常对现象意识的概念不是一个功能概念。我们通常对现象意识的概念是现象概念,它们是元问题过程中使用的核心内省概念。这些概念不是功能概念这一论点对于解决元问题至关重要。如果我们通常对意识的概念是功能概念,那么就不会有意识难题,或者至少这个问题会更容易消除。因此,任何认为现象意识只存在于功能性意义上的观点,实际上都是一种认为我们通常(非功能性定义的)现象意识概念没有指称物的观点。而这是一种强错觉论的形式。
类似的分析可以应用于前面区分的三种错觉论。第一种观点是一种强错觉论的形式,它将意识等同于元问题过程所表征的原始属性,并否认它们的存在。后两种观点是弱错觉论的形式,它们将意识等同于低阶或高阶元问题过程,承认意识的存在,但它并不像它看起来的那样。
在一个层面上,在这些选择之间做出选择是无关紧要的。所有这三种观点都可以承认原始属性不存在,同时承认高阶和低阶元问题过程存在。这三种观点只是在它们将哪一种称为“现象意识”方面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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