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等级的身体——它是所有身体中最简单的——包含了四个成分,即形式、质料、合成物(composition)和复合物(composite) [6]。现在形式是最简单的,占据了“一”(unity)的位置。但是质料,由于其双重的能力(potency),即易受到影响(susceptibility to impression)和可受到影响的能力;并且由于它的密度——密度虽基础性地属于质料,但首先地、原则性地是二重性(duality)事物的性质之一——被正好地分配到一个二重事物的本性中。但是合成物(composition)内部具有三位一体的结构,因为它之中显示出被赋形的质料(informed matter)、质料化的形式,以及与该合成物截然区分的某物——它可以在所有复合物(composite)中作为不同于形式和质料的第三成分找到。所以作为复合体的妥当描述(composite proper)——它处于这三个成分之上,则是“四元结构”(quaternary)。因此,在第一身体——所有其他身体都实质上处于其中——之中就存在着一个四元结构,所以剩下的身体的数目就不会超过十。因为形式的统一性、质料的双重性、合成物(composition)的三位一体和复合物(composite)的四元结构加起来是十。因此,十是世界上的诸球体之身体的数目,因为元素的球体虽然被分成了四份,但还是一,因为它服从大地的可朽本性。
从这些思考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十是宇宙中的完美数字,因为任何完美的整体,其中都有某些东西与形式和统一性、质料和双重性、合成物(composition)和三重性、复合物(composite)和四重性相对应。在这之上再加上五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完美的整体都是十。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只有在这四个数字,即一、二、三、四中发现的五种比例,才适合于合成物(composition),能够给每一个复合物(composite)带来稳定的和谐。因此,只有这五个比例能在音乐旋律、肢体动作和行为的节奏中产生和谐。
这就是林肯主教关于光的论述。
1. 在整篇《论天体》中,亚里士多德不厌其烦地说明,一个量不能由没有量的事物之组合而产生。所以如果一个事物的两个部分都没有重量,那们它两个一起就不可能有重量。(III,1,299 a 25-30)。但是格罗斯特转述亚里士多德是为了说明简单事物的有限的倍增不会产生出量,所以给格罗斯特自己的概念留下的道路就只有,简单事物的无限增值会产生出量。Cf,同见于《论天体》I 5-7, 217b 1-276 a 17. ——英译者的注释 ↑
2. 此句译文参考了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5 P332 ——译者注 ↑
3. “根据格罗斯特的泛光宇宙论,最初的光(lux)扩展到极限,形成一个光圈,作为宇宙的周界。光圈向宇宙中心的反射(lumen)是光的扩展的反向运动,它的趋向是收敛。”出自《基督教哲学1500年》 P333 ——译者注 ↑
4. 本文中出现的“mass”并非我们所说的“质量”,不是无形体的“量”,反而正是某种有形体的充实之物,可以被力所推动,故此处暂译为“团块”。 ——译者注 ↑
5. 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神 ——译者注 ↑
6. 关于Composition和Composite的区别:关于Composition和Composite的区别:composite(复合物)是不同成分的混合;而composition(合成物)是由不同配比的部分组合成的整体。 ——译者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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