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样一种问题提法是有前提的,其前提是对一般科学的观念的确定和对这种观念的原则上可能的变种的标画。(对这个必定表现为我们的讨论引子的问题,我们在此不能深究)。仅仅作为指导线索,我们给出下面这个关于科学的形式定义:科学是为被揭示状态本身(Enthulltheit)之故对某个向来自足的存在者领域或者存在领域的有所论证的揭示(begrundende Enthullung)。按其对象的实事特征和存在方式,每个对象领域都具有某种独特的可能的揭示、证明、论证的方式,以及如此这般形成的知识的概念构造方式。倘若把科学理解为此在的一种可能性,那么,根据这种一般科学的观念就可以表明:科学必然具有两种基本可能性,即,关于存在者的各门科学(存在者状态上的各门科学)和关于存在的这一门科学(存在学上的科学,亦即哲学)。存在者状态上的科学向来把某个现成的存在者当作课题,这个现成存在者总是已经以某种方式在科学的揭示之前被揭示出来了。关于某个现成存在者的科学,即关于某个实在(Positum)的科学,我们称之为实证科学(positive Wissenschaften)。它的特征在于:它把被它当作课题的东西对象化,这种对象化的方向是直指存在者的,从而是一种已经实存着的对这一存在者的前科学态度的继续推进。与之相反,关于存在的科学,即存在学,原则上需要调整那种以存在者为标的的目光:从存在者转向存在,而在那里,存在者恰恰还被保持在目光中——这当然是对一种已经改弦易辙的态度来说的。关于这种调整的方法特征,我在此不拟深究。在现实的或者可能的关于存在者的科学的区域内,亦即在实证科学的区域内,按照一门科学籍以定向于某个存在者领域的当下联系来看,各门具体的实证科学之间只存在着某种相对的区别。相反地,每一门实证科学与哲学的区别就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于是,我们的论点就是:神学是一门实证科学,作为这样一门实证科学,神学便与哲学绝对地区分开来。
而且,我们因此必须追问的是:既然神学与哲学有着这种绝对的区分,那么,它又是如何跟哲学发生关系的呢?从这个论点我们立即可以得知,作为实证科学的神学原则上更接近于化学和数学,而不是更接近于哲学。这样,我们便以最极端的形式表述了神学与哲学的关系,而且,我们这种表述是违背流俗之见的;流俗之见认为,这两门科学中的每一门在某种程度上都以同一个领域——即人类生活和世界——为课题,只不过,每一门各以某种特定的把握方式为指导:神学根据信仰的原则,哲学根据理性的原则。而我们的论点则是:神学是一门实证科学,作为这样一门实证科学,神学便与哲学绝对地区分开来。由此,我们的探讨的任务就是:把作为实证科学的神学描绘出来,并且根据这种对特征的刻划,来澄清神学与哲学——与神学有着绝对区别的哲学——的可能关系。
顺便说明一下,我是在基督教神学意义上来理解神学的,而这并不是说,只存在基督教神学。至于一般神学是否一门科学,这个问题诚然是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但在此我们应把这个问题压下不论。这可不是因为我们想回避这个问题,而只是由于,明智地看来,如果我们没有预先在某个特定的范围内廓清了神学的观念,那么,神学是否一门科学的问题根本就不可能提出来。
在转向真正的探讨之前,我还要阐发一下下面的思索的布局。与我们的论点相应,本文关注的是一门实证科学,而且显然是一门独特的实证科学。所以,我们就需要作一简短的解说,说明一般科学的实证性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
一门科学的实证性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般地,一个已经以某种方式被揭示出来的存在者在某个范围内是现成摆着的,是理论的对象化和探究活动的可能课题。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