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她的话,沈时月心里便闷闷的。
宋清卿知道她一定认识姑母,可她抗拒的态度也表明自己不太可能获得消息。
“你的伤如何了?”沈时月拨弄首饰盒道。
宋清卿摇摇头,将发簪收好。
“女医开了内服外用的药,十几天便无事了。”
沈时月漫不经心的“嗯”了几声,让她叫春胜进来。
宋清卿行礼告退,告诉春胜沈时月找她有事,便躲进了房里。
烛火下,烧蓝发簪流光溢彩,宋清卿的眼睛不免有些湿润。
发簪保存的极好,即使过了十数年也没有什么损耗。
只是当初要两手才捧的住的簪子,现在一手便握的了。
不知到了几更,潇清推门进来时被吓了一跳。
“姐姐,怎么坐着呢,刚刚在外头一直没瞧见你,我还以为被殿下派去做什么事情了……”
宋清卿转过身,不紧不慢的说:“身上的伤还有些疼,便先回来了。”
她下午才当着沈时月一表决心,最近大概率不会又什么重活派下来。
况且,她受了伤,春胜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潇清脱了外袍,拿着药膏走到她身旁。
“姐姐,快涂些药吧,我真担心你的肩膀,你总是什么也不说,却能洞察别人的伤心失意,给予合适的馈赠。”
淡黄的药膏散发药香,潇清取了一些在指尖,小心的轻涂在伤口上。
一低头,宋清卿果然咬着唇在隐忍不发。
潇清涂完指尖最后一点便停了手,宋清卿看了一眼伤口,只涂了薄薄一层,伤口都没被完全覆盖,看着像被烧伤留下的混色。
对上宋清卿的眼神,潇清心里一阵犹豫,指尖再次沾上药膏覆上伤处。
潇清突然道:“姐姐,你会不会想回到小时候?”
宋清卿想了想,轻轻点了一下。
“我听说大户人家的小姐可以放风筝,学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我虽没有体验过那些,但也无比怀念小时候的时光。”
潇清露出追忆的神色,语气天真美好。
“秋天的时候,跟着我大哥到田里干活,他去割麦子,我便拾地上的穗子,金灿灿的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即使一天下来腰酸的不行,晚上吃到热腾腾的大包子就觉得都没什么。”
潇清说着,眼里泛起泪光。
“姐姐,我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跟你说过我大哥的事情。”
说到一半,她的眼里便滚出一滴泪,潇清只是不在意的抹去它,继续用第三者的视角冷静叙述。
“大哥自小便很照顾我,会在进城遇到放烟花时将我举起来,坐在他的肩膀上看烟花。等年龄到了,他便参了军,时不时给家里寄些银钱,家书里还说要带我去京城吃糖葫芦。
可惜,一场战役下来,他断了一条腿,脸上也留了道长疤。父亲早年得肺痨不治走了,母亲一直绣东西眼睛也熬坏了。
之后,城里有小姐不愿意进宫当宫女,便答应每月给我家一些钱,而我要替那位小姐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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