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打了我一下,说:“你丫就是一妖孽。”
我突然就这样幸福了起来。我想,即使以后我不再坚强,至少我在身边的朋友心中是优秀的,我想,我知足了。
真的,我知足了。
我也许一辈子都只会这样做着一默默无闻的人,安静的写字,安静的摄影,偶尔会和朋友一起去酒吧当当临时歌手,弹弹自己曾痴迷的吉他和钢琴。
我把这个想法给远在日本的叶涵说了,叶涵听后,她说,哥,这不是你。
这不是你。你已变得完全陌生起来。你已失去了你的梦。
我挂了电话。
我面对不了这样的质问。在餐厅打工的这段时间,每天面对的一群乱七八糟的事和人,让我快忘记了所有。
或许,我早已这样死去。
早已这样。
E.,我做不到你的豁达,做不到。我不是一个像你想像中那么坚强的人。我极度缺乏着安全感,极度无法面对现实。
我无法生活在现实中。
无法。
而这句“你这辈子注定要做一个光彩夺目的人。”只不过是欺骗自己的谎言。
E.,我已学会放弃。我已被这个残忍的现实所腐化,失去了自己原来坚硬的外壳。我已无法承受这外界的所有压力。于是我学会放弃、学会逃避。
学会懦弱。学会胆怯。
E.。我们如今又在一起了,我又回到了你的乐队。只是这时的我,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爱冲动的孩子。
我已告别我那个年龄。
我已离那个世界太过于遥远。
我已为我的生命书写了新的文字。那些你所熟悉的我,已在岁月流逝中悄然死去。
E.,你还能在把当初的我找回吗?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像是你去日本的那几年,那段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你深爱的小爱,不会因为你回来了,就再次活过来。
不会。
我记得我和你说过,小爱的葬礼我去参加了。我亲眼看见小爱的身躯变成了一堆粉末,之后,我疼的昏了过去。我记得我和你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直在哭。E.,你还记得吗。
E.,我想你一定记得。
一定。如果不是小爱的离开,你也不可能这么快的回国,更不可能这样肯定要在国内发展。我不知道这对你来说是好还是坏,只是我清楚,小爱,已是你心中无法触摸的伤痕。
我知道你的不快乐。
所以,当你再次说你要弄乐队,并且要我加入,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我希望,能尽我自己的一点力量让你高兴些。
真的。
E.,我已离开。但我依旧爱你。
我依旧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画了这最后的一张画,送给你,E.。我最好的朋友。它的名字叫《不要忘记我》。
不要忘记我。
听说,那时候还有爱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