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棉意外穿成仙侠文里的万人嫌炮灰小师弟。
书里他一辈子不在欺负主角受就在欺负主角受的路上,以至于被整个师门厌弃。
因此他的结局很惨,不仅被主角攻五马分尸,块块还被剁碎了喂了乱葬岗的狗。
最后主角受和主角攻美美在一起了。
洛棉看完书里自己的人生经历,
泪水打湿了豆豆鞋,他发誓不再任人挟。
主角攻教剑术,叫沈从寰。
是仙门百年来的第一个弱冠之年踏入筑基期的天降神才,当然天才有着天才的气傲,沈从寰从不喜欢热闹,心里只想着早日飞升。
而坚韧的主角受贺雨霁就成了沈从寰清冷世界里的骄阳。
洛棉不想成为两个人呢play的一环,就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所以朝剑堂给新人发剑的时候洛棉故意去晚了,
书里这里他和贺雨霁因为一把剑争起来了,现在他来晚了就避免与主角受贺雨霁接触了。
但洛棉好像来得太晚了,整个朝剑堂都空了,一把剑都没有,洛棉只能遗憾退场,上学怎么能不带书,
洛棉就在路边捡了根树枝削尖了当剑用。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为了掩人耳目洛棉就排在最后,沈从寰先是夸奖了一番贺雨霁的天赋,后又亲自点播他的剑术,
洛棉以为没自己什么事的时候,
沈从寰突然下来检查各个师兄弟剑术,最终还是发现了滥竽充数的洛棉。
沈从寰长身玉立,眉眼锋利,气势如虹,一袭白衣不染尘埃,他问,
“你的剑呢?”
兴许是沈从寰的威慑太过强大,后洛棉想起书里的悲惨经历便立刻跪了下来,他回答:
“朝剑堂去晚了,没领到。”
沈从寰低头神色复杂地看向不停颤抖跟个小猫似的的洛棉,他问:
“你很怕我?”
洛棉觉得无语,大哥你书里把我五马分尸,还把我的块块都剁碎了,我不怕你难不成爱你啊?
想是这么想,说又是另外一回事。
洛棉只能强颜欢笑地抬起头,眸光闪闪,
“没见过师尊这么厉害的,膝盖软。”
沈从寰眼里闪过一丝愉悦,只听见一声脆响,随手把佩剑扔给了洛棉,
洛棉:?
“你用我的佩剑。”
沈从寰转身离去,洛棉迫不得已接下他的佩剑,他不想与主角攻有过多接触,这把剑是万万不能留在手里的。
看着手里的烫手山芋,洛棉觉得还是给主角受吧,反正书里沈从寰的佩剑最后就到了贺雨霁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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