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姐,快去看,镇上来了一个长得巨好看的帅哥!”
远处剔牙的某女一听,眼睛都亮了,但非常嘴硬,“小红,有点出息行不行?不就一个帅哥吗?你年纪还小,帅哥应该留给像我这样年纪大了的先谈知不知道?你就不看了啊,快到饭点了,帮姐去叫小雀回来吃饭了啊。”
小红,人如其名,长得白白净净就是脸颊上带着两坨显眼的红。
小红吸了吸鼻子,“沅姐,我怎么觉得你在诓我呢?”
“哎呀好了,快去叫你小雀姐姐回来吃饭,我去帮你要帅哥家庭住址可以吧?”金沅收拾好身上就准备出门。
小红眼睛都变成星星,两只手握拳放在下巴出,满脸崇拜,“好!”心中感叹,我姐就是我姐,看她拿到之后不羡慕死那些小屁孩。
看小红那人小鬼大的小破孩走了,金沅立刻跑上街去看那个所谓的帅哥。
坐在大妈堆里,一边磕着瓜子,一边问着:“咱们镇上来的那个长得贼俊的那个公子是哪儿人啊?”
你要问她为什么在大妈堆里,当然是因为隐蔽性好,而且跟着大妈有瓜吃。
金沅的座右铭:别看我人模人样,其实是只喜欢吃瓜和帅哥的猹。
大妈略微思索片刻,一敲脑袋,“好像是叫什么宫门来着吧,据说是什么二公子,长得倒是挺好看的,就是太凶了,我家二蛋子看了一眼直接被吓得尿裤子……”
本来还咧嘴笑着的金沅,嗑瓜子的动作一顿,等等,谁?宫门?二公子?
脑海中突然浮现一只蒸熟了的鸡头,哎不对,金沅紧急刹车,将脑海中不合时宜的画面晃走,出现某人一分残忍二分不屑三分凉薄四分漫不经心的侧脸。
不行,先跑为妙。
刚从茶摊弯着腰准备狗狗祟祟啊呸光明正大地离开,后领突然被人拽住,身后传来某道富有磁性且极其熟悉的声音。
“金沅,跟我回去。”
金沅秉持着死不转身的心态,无所谓地说:“金沅?谁是金沅?不认识,这位公子,我叫金元宝,你认错人了吧。”
旁边的大妈们一人一捧瓜子,看着这一幕纷纷道:“沅沅,你就是你话本子里写的带球跑的小娇妻啊!那这个就是……”
“闭嘴!”金沅及时喝住,再说下去就要社死了。
当初,她逃出宫门来到这里的时候,闲着无聊写了几本话本子,在这小镇上卖得可好,所以她才能无所事事到现在。
其中有一本娇妻带球跑的剧情男主原型就是宫尚角,没办法人家气质身份摆在那里,就是她见过最贴的原型。
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宫尚角知道,不然她会社死的,以后怎么有脸见人啊!
太羞耻!
宫尚角见她不转身,三两步走到她面前,确认自己没认错人,“什么小娇妻?金沅,你干了什么?”
哪壶不开提哪壶,金沅认命妥协社死和被抓回去,她选被抓回去。
无论如何,要留清白在人间,她话本子里写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绝对不能让宫尚角看见,会完蛋的。
“宫二先生好巧,我迷路了,你说这多巧,还好你来了不然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回宫门的路呢,哎呀要我说宫门太大了,我那天走着走着就迷路了。”金沅笑着圆谎。
“迷路?”宫尚角眼皮轻掀,“我看起来很像宫子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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