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叙
O:法律禁止的信托目的
禁止违法信托,如目的洗钱、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之类目的错误的信托
禁止诉讼信托
禁止欺诈信托
当信托被撤销时,一般不影响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失
O:委托人指定收益人
委托人不得指定受托人为信托的惟一受益人
即可以指定为共同受益人,但不可以惟一
O:信托受益权从内容上看,分为
财产性权利和非财产性权利
O:财产性权利是受益人专享的权利
非财产性权利与委托人共享,即监督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
O:信托受益权可以放弃
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管理权、报酬请求权和费用补偿权
O: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O:信托的构成要素:
信托当事人、信托目的、信托行为、信托财产
O:我国信托业务发展趋势
市场定位的专业化
客户结构的多元化
业务体系的科技化
产品要素的基金化
专业团队的复合化
资产配置的国际化
O:一法三规是
《信托法》
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2.《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金管理办法》
O:新两规与旧两规
区别是新的是信托公司,旧的是信托投资公司
1和2→new
O:新两规怎样对市场准入进行细分
将信托分为事务管理类和主动管理类
后者指处理信托事务履行亲自管理职责的信托公司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
前者相反且1亿就够了
O:数字
新两规调整为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规定信托公司向他人运动集合信托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O:加大对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O: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通过
O:1979年10月,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信托业的恢复
日本信托业务以金钱信托为主
美国的信托业监管体制属于
双层多头型的分业监管体制
O:美国对信托业务的创新之处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从资金运用方式来看,可以分为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
O:信托起源于英国的用益制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具有机构治理灵活、激励机制高效、避免双重征税等优势
事务(管理)信托不以赚钱为目的,功能扩大化
依据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可以分为融资信托、投资信托、事务信托
融资信托→为了给项目找钱,有融资需求
投资类信托→有资产管理需求
O:依据受托人职责,可以分为主动管理信托与被动管理信托
O:前者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投资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且承担主要管理职责
根据委托人人数,可以分为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
监管法规政策方面,对单一信托信息披露的要求低于集合资金信托
委托人地位不同,单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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