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译文!!!!!
草堂的南北绿水缭绕、春意荡漾,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
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不曾因为迎客而打扫,只是为了你的到来,我家草门首次打开。
离集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家境贫寒只有隔年的陈酒招待。
如肯与邻家老翁举杯对饮,那我就隔着篱笆将他唤来。
赏~~~~~
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杜甫《宾至》《有客》《过客相寻》等诗中,都写到待客吃饭,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在《宾至》中,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写到吃饭,只用“百年粗粝腐儒餐”一笔带过;在《有客》和《过客相寻》中说,“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挂壁移筐果,呼儿问煮鱼”,表现出待客亲切、礼貌,但又不够隆重、热烈,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而且没有提到饮酒。反转来再看《客至》中的待客描写,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写得那样情彩细腻,语态传神,表现了诚挚、真率的友情。这首诗,把门前景,家常话,身边情,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显示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创作背景!!!
据黄鹤《黄氏集千家注杜工部诗史补遗》,此诗是唐肃宗上元二年(761)春天,杜甫五十岁时,在成都草堂所作。杜甫在成都西郊浣花溪头盖了一座草堂,暂时定居下来。此时客人崔明府来访,诗人心情高兴,于是创作此诗。
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前两联写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后两联写待客,见村家真率之情。篇首以“群鸥”引兴,篇尾以“邻翁”陪结。在结构上,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从外到内,由大到小;从时间上看,则写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衔接自然,浑然一体。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这两句又有“兴”的意味:用“春水”、“群鸥”意象,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
刘克庄《后村诗话》说:“此篇若戏效元白体者。”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那么从什么角度什么意义上讲,《客至》“戏效元白体”呢?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馀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难怪刘克庄说它是戏效元白体。
《客至》是一首七言律诗。此诗前两句描写居处的景色,清丽疏淡,与山水鸥鸟为伍,显出与世相隔的心境;后六句写有客来访的欣喜以及诚恳待客、呼唤邻翁对饮的场景。全诗流露出诗人诚朴恬淡的心境和好客之情,自然浑成,一线相接,把居处景、家常话、故人情等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刻画得细腻逼真,呈现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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