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表明两个人的热恋期最多三个月,这时候的大脑分泌的多巴胺最多,是最让人兴奋和成瘾的时期,堪比吸毒。
所以失恋让人痛苦,就像戒断反应,是生理性的痛苦,身体是最诚实的。
为什么初恋最难让人忘记?
因为那时候很少的多巴胺就能让人满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恋爱次数的增多,新鲜和刺激就会逐渐丧失,就像吸毒会越吸量越多,直到致死量。
真的有人会为爱痴狂吗?
会的,只要他对那个人足够渴望,他的身体因喜欢而产生足够的多巴胺,那么这个人就会发疯,变得不正常。
——题记。
我叫沈涛,我重生了。
重生的时间节点在遇到那个人之前,我知道和他相遇是避免不了的了,因为我和他是室友,但其他的事情我想“事在人为”一下。
因为上辈子职业的特殊性,我对自己的死亡早有心理准备,但我万万没想到会重生。
这打破了我所有的认知和心理预期,就像黑客帝国里的尼奥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真实的世界竟然浸泡在营养液里,像是缸中大脑一样活着,之前所经历的一切不过是大脑编织梦境而已。
重生,就像是撞鬼一样,听的多了,但真发生在自己身上,比撞鬼还让我恐惧一万倍。
曾经上辈子我就总听人幻想自己要是重活一世会怎样怎样,后悔的事绝不重蹈覆辙,自己的天赋点满,省去了上辈子的试错成本,这辈子有更多的时间享受和快乐。
我的接受度还是挺高的,这有赖于我随遇而安的性格,说的难听点就是懒,懒得想那么多,我唯一想要纠正和躲避的,就是不再和那个人相爱。
我想这应该很容易做到,因为我跟他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相爱本就是巧合罢了。
我吸了一口烟,侧着脸抱着膀靠在窗户旁边,看着窗外一个英俊黑发冷白皮182身高的男生和一个长相可爱跟他有着完美身高差的175男生撕吧。
那个小可爱抓住那个高个男生的胳膊争辩着什么,但那个高个男生不想听,一个甩手就毫不留情的把对方甩到一边,那个可爱男生没站稳屁墩坐到了地上,那个高个男生看了一眼,指着他不知道说了什么狠话,扭头就走了。
我眼看着他进入寝室楼,然后转过身,我知道他应该很快回寝室了。
果然,他砰的一声把门一推,撞门声音很大,正常人都会吓一跳,但我却好像等待这一刻很久很久了,以至于好像排演过度的群演,只剩下麻木和疲惫。
一进屋看到我,他明显一愣,没想到屋子里还有人。
丁昊天:看什么看?!
他毫不客气的瞪了我一眼。
我没说话,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回忆当初此时我的反应,应该是完全背道而驰了。
当初我就是个从乡下来的呆头小子,也是托了自己无知的福,对他的不屑和轻视完全没放心上。
而此时的我完全看得出来,他看我的眼神很嫌弃,或许是心情不好作祟,或者也是因为我这个人的无论哪方面看都不是他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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