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岁时,清清和乔山结婚了。
婚礼回宁城办的很隆重,作为清清多年姐妹好友,我找不出任何借口拒绝做她唯一的伴娘。
婚宴上,老天爷并没有厚爱我,我们遇不见。
但听说他的妻子不久前又为他生下一个女儿。
他们热情响应国家号召,完成三胎任务了。
他的公司亦东山再起,摆脱困境,愈发蒸蒸日上。
嗯,妥妥的人生赢家啊,不但事业有成,还家庭美满,夫妻恩爱有加,真好...
江妤...祝卓翰永远幸福快乐。
那天,倒是遇到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林宾。
我跟林宾也有几年没见了,但我没想到他变化如此之大,如今一脸历尽岁月捶打的沧桑疲态。
想当年他虽是个混世小魔王,但长大后的他无论皮相、身高,气质也皆是女娲造人的上乘之作。
席上林宾多次看着我欲言又止,似是有事找我而非只是单纯寒暄几句,他约我抽时间一起吃顿饭。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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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宾,说来也是一段又臭又长的狗血故事。
不知是什么样的缘分,学前班开始我跟林宾、林凡两兄妹就一直是同班同学。
小时候的我是安静羞涩的,跟异性并无太多交集。
林宾从小喜欢恶作剧捉弄身边的女同学,除了我吧,他确实未曾欺负过我。
反而一直对我言听计从,小心翼翼。
你们也知道我春心萌动的对象不是他,而我们在很早就开始有组CP配对了。
他与我的好姐妹黎妮被起哄凑成一对了。
当然,小时候这种过家家的游戏,也只是好玩,做不得真,但他从此成了我们几人的跟屁虫。
眼睛一睁一闭间,我们渐渐长大了。
林宾十八岁后的剧本跟上一世无疑。
他去当兵了,我则到深城上大学。
两年后的春节,黎妮组织了一次同学会,没有时间参加同学聚会的他也进了群。
听说我回宁城了,林宾很兴奋地加了我的联系方式,说很可惜这一次没有见到我。
我与他的交集重启新的篇章。
他常常与我联系,我的各种社交软件里,他都是好友身份,像是这些年来从未离开过那般。
我感受到林宾的变化,虽然他还是一个很多话的人类,但他为人处事渐渐有男子汉的风范。
老同学们都说是军旅生涯改变了他,他从一个混世小魔王真的变成一个好男孩了。
退役后,他在羊城工作,常常到处出差,只要来深城,他便会约我见面,而我每次都拒绝了。
拒绝次数多了后,他便也没有再提。
而我当时不想与他见面的原因,若是如今想来,无非是那时候的我,内心不太自信,甚至有些许自卑。
那几年里,身体状态并不是特别好,我自认那时的自己真像一个丑小鸭。
而林宾那种坚持想跟我见面的热情,让我隐隐约约察觉到他或许对我有一点特殊的感情成份。
可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我更不想跟他见面了。
我不想破坏他心中的美好想象,更怕假若我一旦真的对他心动会遇到的种种阻碍。
毕竟他那时的家境跟卓翰有过之而无不及。
让我没想到的是,当年我的拒不见面,成了他日后心里对我的一点点怨气。
后来几次同学聚会,他曾当众问我为何二十二岁时拒不见他,我听到总是含糊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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